温州市首届农民文化艺术节
――农民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展方案
一、征稿对象
凡工作、生活在我市农村的书画、摄影从业人员和业余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二、征稿要求
选送作品的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以表现新农村建设题材的作品为主。作品要求:
1、美术作品:中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不小于四尺对开,入选作品由承办单位统一装裱。其他绘画作品高、宽均不得超过180cm,不小于60cm,需自行装配裱框。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四尺宣纸以内,入选作品由承办单位统一装裱。
3、摄影作品:黑白或彩色,传统或数码不限,一律放大成16英寸照片,组照四幅以内,每副放大成10英寸。入选后由承办单位统一装裱展出。
所有选送作品均须注明作品题名、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和手机。
三、奖项设置
美术、书法、摄影三类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予以鼓励。
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并获赠作品集一册。
四、截稿、评选、展览日期
本次展览即日起开始征稿,2007年5月31日截稿,6月上旬评选,入选或获奖结果将电话通知作者,作品展览将于6月中旬在温州市展览馆展出。
应征作品请寄送温州市群众艺术馆展览部收。联系人:袁爱萍,联系电话:0577-88364152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627号,邮编:32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