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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管理

2015年07月01日 11:25:00字体:

  编者按:电动车近年来越来越受欢迎,我市电动车保有量达到120万辆,成为市民重要的出行交通工具,但因缺乏持续有效的日常管理,成为一个引起广泛关注与强烈反响的社会问题。如何结合温州实际,加强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和行驶管理,维护交通出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期待您的建议。近期市决咨委、市委政研室与温州新闻网联合举办的《问计于民》栏目就此开展了专题研讨,征求市民意见。意见汇总如下:

  一、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温州,大力发展公共电动车

  民间智库成员陈利勇认为20公里时速以下、重量40公斤以下,时速与自行车相似的,予以发放绿色车牌,允许行驶自行车道。若发现超标,严重者予以没收。超20公里至60公里内时速,予以发放黄色车牌,建议实行电动车或摩托黄牌限行,控制黄牌发放数量。超60公里至100公里以上时速,予以发放红牌车牌,建议暂不对群众购红牌开放。红牌摩托车主必须统一向车管所报批,车主摩托安全笔试和实践考试合格后才授权红牌行驶证。温州民间智库成员余飞宇认为自从汽车普及之后,交通事故率就远远高于汽车未普及的时代。因此,大力发展公共电动车,不仅可以缓解交通压力,也可以大大减少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建议对借公共电动车的人,提高要求,如必须要有摩托车驾驶证交规考试合格证,要购买交强险,押金要3000元而不是公共自行车的300元等。同时,将公共电动车的停车桩设定成充电桩,公共电动车的借车卡也可借公共自行车,或者都用市民卡,只是权限不一样。

  二、管好“三道”,建立电动车人员的考核制度

  民间智库成员林宣绿建议要在主城区扩大非机动车道,把非机动车道提升到和机动车道一样的重要位置,这样才能鼓励市民骑自行车、电动车出行,从道路资源上向非机动车道倾斜,压缩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设立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标志。严禁机动车侵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严格规则,让行人走人行道;电动车,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只要把这“三道”管好,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形成一个强大的遵守交通规则氛围,交通秩序才会恢复,电动车违规乱象也会减少!民间智库成员仇明盛认为管理机构应当改变“有娘生无娘管“的状态,不管是大车、小车还是脚踏车,电动车,应该说都是车。各人根据需要和可能,选择自己所需的车。作为政府,不能重视大型而跑得快的车辆管理,也要管理微不足道的机动车辆。建议加强电动车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电动车人员的考核制度,发放电动车人员驾驶证。

  三、出台《电动车交通管理条例》

  温州民间智库成员王芝法建议车速大于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不准出厂,堵住制造的源头。所有电动车必须上牌登记,要有车主、电动车的必要信息,以便查找。费用由市政府出资,免费为电动车上牌。尽快出台我市《电动车交通管理条例》,让电动车管理有法可依。从根源上减少交通事故,不光要从技术层面着手,最主要的还要加强市民的交通安全常识,印发电动车行驶规则手册。认真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实施占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经常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更要从严查处。要向社会公告电动自行车目录,符合目录的电动车,才予以登记允许上路行驶。对生产企业新制造的电动车和已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限速装置的固封措施,使之不可拆卸、不可调节,达到国家限定的速度标准。从城市文明入手加强管理破解电动车乱象温州民间智库成员陈长春认为政府应该另辟路径以解燃眉之急。政府应该以文明城市建设,对发生在城市里的不文明现象进行管理,所谓乱象,从小处讲,是违章违规,从大处来说,就是违背社会主义文明道德的建设。所以,个人以为治理温州目前的电动车乱象的管理应该以“文明办”为主导,“城管局”为中坚,铺以“协警”和民间组织及志愿者的综合治理体系,如此,可谓师出有名,才有可能摆脱电动车乱象的管理中的尴尬和短板,使治理更能名副其实的落到实处。

  四、依法加强监管

  温州民间智库成员尹志松建议电动车车主必须深入宣传电动车管理的法律法规、系统地学习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考取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后,方可允许开电动车上路行驶。同时,交警部门切实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集中整顿辖区内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超标准电动车的泛滥状态。电动车从管理上应属于非机动车,所以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和道路最右侧行驶,对违法违章行为交警部门要予以严查。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从源头制止销售超标电动车的行为,加强对电动车的监管,依法查处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以及电动车私自改装、擅自提高动力的违法行为。积极提倡保险公司推出的“被盗险、三责险及驾驶人意外险”等电动车险种,以保证电动车事故保险赔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