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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温州民间智库成员管理的规范化,充分调动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人员构成的不断优化和有序更新,根据《温州民间智库章程》,制订本办法。
一、加入办法
(一)加入方式
1、自主申请;
2、智库成员推荐;
3、智库理事会和秘书处邀请。
(二)加入流程
1、资料上传
填写提交申请表格,提交个人照片、作品及其他资料。
2、秘书处初审
由智库秘书处通知申请人参加温州民间智库线上、线下活动并参与议题讨论,要求申请者撰写相关文章提交秘书处审核。
3、理事会复审
由智库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向智库理事会介绍申请人基本资料、文章质量、活动表现等相关情况,由民间智库理事会决定是否同意加入民间智库,并由秘书处通知申请人。
(三)审核周期
1、自行申报或成员推荐的新成员,从提出申请到审核通过周期一般为半个月,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2、智库理事会和秘书处邀请的成员,可直接报理事会表决通过。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温州民间智库全体成员。
(二)考核方法及标准
考核采用积分制方式进行,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线上活动:“问计于民”、“民智提案”及其他线上平台
每发表一篇问计于民议题征文文章计1分,每在问计于民征文中获奖一次计2分,每发表一篇非征文议题建言献策文章计2分。
2、线下活动:“米利都讲坛”、“调研令”及其他线下活动
每参加一次线下活动计1分,每在线下活动中作主题发言一次计3分(主持智库线下活动视同作主题发言每次计3分),每在讲坛中获奖一次计4分。
3、智库成员线上线下活动发表的观点建议被收入智库报告并获市领导批示的计5分。
4、智库成员申报课题获得市决咨委立项计5分,课题成果刊发并获得应用计10分。
5、智库成员受邀在帕累托沙龙作为重要发言嘉宾计5分。
6、智库成员参加每一项活动的计分取最高值,不重复计分。
7、智库成员积分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三、评优办法
(一)评选标准
1、按自然年度总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原则评选;
2、每一年度设立12个评优名额;
3、为适当鼓励新成员,每一年度获奖者中上一年度曾获奖的占比不超过总数的1/2,即当每一年度总积分排名前12名中,上一年度曾获奖者的数量超过6名时,最多只取前6名作为本年度的获奖者,剩余名额由非上一年度获奖者按总积分高低获得,额满为止。
(二)评选流程
1、公布年度总积分及排名:由智库秘书处按自然年度公布全体智库成员总积分排名,并以链接跳转形式公布其文章或演讲视频、演讲文字速录。
3、评选:秘书处按上述评优标准进行初评提出获奖名单,其中第1名为当年度“米利都奖”得主,第2名至12名为当年“民智之星”得主,理事会复审后立即向全体智库成员公布。
(三)其他奖项
1、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奖授予为温州民间智库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的智库成员及非智库成员,原则上一年不超过2名。该奖项由秘书处提名,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2、智库秘书处可以酌情提出设立其他奖项的建议,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表彰及奖励:
以上各类获奖者在当年度的智库年会上予以公开表彰,颁发奖杯、奖牌,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四、退出办法
(一)自动退出
1、截至每年12月31日,加入智库已满一年的智库成员,该年度总积分低于3分者,视为自动退出。
2、每年1月2日至9月30日之间新加入的智库成员,加入当年总积分低于3分者,视为自动退出。
3、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新加入的智库成员,加入当年总积分低于2分者,视为自动退出。
4、未达到上述积分标准,但为智库活动提供重大帮助与相关资源的智库成员不在自动退出之列
5、自动退出名单由智库秘书处根据年度积分情况和上述标准提出,报请智库理事会审核后公布。
(二)主动申请退出
1、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的,尊重其个人意愿。
五、除名办法
智库成员因重大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因个人不当言行给智库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六、发布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2014年3月25日温州民间智库理事会2014年第3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