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城镇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温州该如何实现城市治理与公共服务功能的最大化,5月24日下午,温州民间智库在市图书馆4楼读者活动区顺利举办2014年第4期米利都讲坛暨城市管理问题辩论会。
当下,温州如何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解决执法权威性和执法有效性,如何从管制向服务转变,坚持在城市管理中的民生导向、文明导向,如何整合相关部门、民间组织优势资源,实现城市治理与公共服务功能的最大化.
对方一辩把眼光局限在城市管理执法局上面,但实际上广义的城市管理体制它涵盖了城市活动有关的一切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而狭义上也包括了市政管理,包括规划、建设以及后面的管理跟执法。所以我方的立论是,总体来讲是弊大于利,应当进行深层次改革。
您说城市执法局的出现是由于以前的各个部门功能不完善、效率低、相互推诿,所以导致执法局受威胁,那么我方是否可以认为执法局的出现可以把原来这些卫生局各个方面的职能全部撤掉,没必要把这些必要全部交到纳税人身上。如果执法局的功能也发现不完善,难道还要再出现一个新的部门吗?
对于摊贩的收入,不是说超过多少,就定义他们是弱势群体,我是说他们不一定是弱势群体。他们有些是一种职业化,并不是说没有其它谋生才用这个来谋生。这个也就是我想问你的,你用这些理论上的东西推倒所有的东西,还是我们根据现实情况来说,大部分的摊贩其实他们是为了赚钱。
刚才你们反复提了一个问题,城市管理是不是只包括执法局,难道市局就只有一个执法局了吗?当然不是,我前面已经讲了。一个城市的管理部门,有三十几个管理部门,但是最最敏感,我们最绕不开的一个部门就是执法局,这个部门最值得讲,最值得拿过来讨论的。
我方要阐述两个观点。第一个,所谓利与弊正是我们要改革取舍的原动力。现在现在要改革正是因为它已经存在很多弊端了,现在城市管理体制它最大的弊端是什么?我们可以概括为八个字,一个叫“先天不足”,一个叫“后天缺位”。
对现行的政策来说,符合我们国情的,利大于弊的,我们才会是逐步的完善它,然后推动这方面的改革。当然,改革这个过程肯定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不能因为这种问题而去否认这个改革,像温州的改革。如果是弊大于利的话,那我们改革有何用呢?